拆除工程是指对已经建成或部分建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等进行拆除的工程。按拆除的程度,分为全部拆除和部分拆除(或叫局部拆除)。随着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加快,旧建筑拆除工程也日益增多。
按拆除的标的物分,有民用建筑的拆除、工业厂房的拆除、地基基础的拆除。机械设备的拆除、工业管道的拆除、电气线路的拆除、施工设施的拆除等按拆下来的建筑构件和材料的利用程度不同,分为毁坏性拆除和拆卸。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地下工程、房屋附属结构设施拆除的施工安全及管理。本规范所称建设单位是指已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或规划部门批文的单位;本规范所称施工单位是指已取得爆破与拆除工程资质,可承担拆除施工任务的单位。
施工单位应为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拆除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作业人员使用手持机具时,严禁超负荷或带故障运转。
楼层内的施工垃圾,应采取封闭的垃圾道或垃圾袋运下,不得向下抛掷根据拆除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应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车通道,充足的消防水源,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3.0.1拆除工程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拆除工程施工安全负检查监督责任;施工单位应对拆除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
建设单位应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筑单位应在拆除工程开工前15日,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单位资质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