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工程是指对已经建成或部分建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等进行拆除的工程。按拆除的程度,分为全部拆除和部分拆除(或叫局部拆除)。随着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加快,旧建筑拆除工程也日益增多。
拆除物的结构也从砖木结构发展到了混合结构、框架结构、板式结构等,从房屋拆除发展到烟囱、水塔、桥梁、码头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拆除。因而建(构)筑物的拆除施工近年来已形成一种行业的趋势。
按拆除建筑物和拆除物的空间位置不同,又有地上拆除和地下拆除之分。作业流动性大;作业人员素质要求低;潜在危险大无原图纸,制定拆除方案困难,易产生判断错误。
为了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确保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安全,保障从业人员在拆除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筑拆除工程特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地下工程、房屋附属结构设施拆除的施工安全及管理。本规范所称建设单位是指已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或规划部门批文的单位;本规范所称施工单位是指已取得爆破与拆除工程资质,可承担拆除施工任务的单位。
项目经理对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项目经理部应按有关规定设专职安全员,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单位应全面了解拆除工程的图纸和资料,进行现场勘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